老太太摇头,

    “不是我,是我儿子季城,他小时候吃鱼,必须先把豆豉挑得吃干净才开始吃肉,我开始以为他是爱吃才这样,就把盘子里的豆豉挖给他吃,结果你们猜怎么着?”

    顾时语问,

    “怎么着?”

    老太太揭秘,

    “他说他不喜欢吃豆豉,所以要把那些先挑干净,剩下就可以享受了,不挑干净,影响他的用餐体验,这个习惯现在都没改掉。”

    宋远眼皮跳了跳,笑道,

    “巧了,我也不爱吃这个东西,但是不想浪费,和季总一个想法,先把不爱吃的东西干掉,剩下爱吃的,就可以慢慢品味了。

    从某种角度来说,大概是喜欢先苦后甜吧!”

    老太太拍手,

    “对,你们是一类人。我儿子那人,做事情就像吃饭一样,有他自己的计划,这也是他从小没让我操过心的原因,他上学一直是全校前三名,我甚至没给他请过家教。

    他的学习习惯被教导主任讲给全校的师生听,有不少人学他呢。”

    宋远笑说,

    “季总优秀!”

    老太太盯着宋远看了半天,眼尾含笑,

    “我看你这小伙子,笑的时候眉眼之间有那么一种神态,倒和我儿子有点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