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说这是律师? > 第179章 学校不愿意啊,那就算了(2/3)
出来,不然我就揍你。

    然后李四把手机交了出来,这算什么,这算敲诈勒索,因为张三的行为没有达到压制他人反抗的地步。

    但如果张三是一个壮汉,手里拿着刀,李四是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两人在一个小巷子里。

    那这个时候张三说站住把手机交出来,哪怕不用说什么不给我就揍你之类的话,那也是抢劫罪。

    因为张三的行为已经足以压制李四的所有反抗。(注1)

    同理,放在这个案子里就是,之前郭子浩有的时候没钱,然后就会被对方各种殴打,而且这样的情况出现了很多次。

    那么在这个时候,就可以认为说,对方长期的这类型殴打行为已经足以压制郭子浩的反抗。

    在这个时候说要钱,不给就揍你,那就可以认定为抢劫罪。

    而犯罪开始的时间是说出那句话的时候!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郭子浩的行为就有了正当防卫的基础。

    虽然我们是成文法,但并不代表案例就没用了,法官判决某个案例的逻辑思维是可以学习然后用在类似刑案的辩护中。

    同样根据郭子浩的描述,那几个学生的手机里保存着大量殴打学生的视频,平日里他们经常会强迫其他人看这些视频。

    如果能拿到这部分证据,事情就会好办了,由此可以打开局面,获取到那俩重伤学生的口供。

    但是单单有了正当防卫的基础还不够,不像是那个强奸案可以无限防卫。

    所以如果可以认定对方为恶势力,那就会好办很多。

    等回到酒店,周云已经在笔记本上记了很多,基本上已经有了辩护思路,接下来按照这个思路努力就行。

    直接去和公安机关沟通肯定不太容易,毕竟他知道的,公安机关那边肯定也知道。

    但他们却没有去调查,最起码说明在这个问题上双方的观点肯定不一致。

    所以还是要自己来想办法。

    依旧是老办法,在纸上进行思维风暴。

    问题:拿到手机中保存的视频。

    周云在后面画了个箭头,又写了上了一句话,公安机关出面是最合适的。

    他不能直接去接触“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