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见结束了,管教民警带着吕新豪往回走,大概是为了让对方不要有其他想法,顺嘴问道:“刚刚和律师谈的咋样啊?”
吕新豪闻言愣愣地说道:“那个律师听了之后说他不想接我的案子了。”
什……什么?管教民警顿时沉默了,他在看守所这么多年,这情况也见得不多!
律师这个群体,基本上可以说很少会接了案子后又拒绝的,他们平时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哪怕再十恶不赦的嫌疑人那也有辩护权。
这次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会拒绝!
憋了半天,管教民警终于开口道:“没事,其实法律援助那边的律师也可以,很多人都用过。”
那当然不错了,上来先劝你认罪认罚,那力度比检察官还要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也是检察官呢。
而在外面,杨俊豪已经见到了之前刚从拘留所出来的吕德海。
“吕先生,我现在和您说一下,您儿子目前的情况还好,就是一直想出来,想家,但总得来说还可以。”
“然后呢就是,您儿子的这个案子后续我没办法接了。”
本来他和吕德海签的合同也不是那种全部接手的合同,只是侦查阶段的合同。
老刑辩律师都这样,一般这个合同上会写的很清楚,只负责侦查阶段,包括一次或者两次的会见,以及取保候审申请,向公安机关了解具体案情等等。
就之前提到过的,什么阶段是什么阶段的价,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是分别收费签合同的。
这样做的好处很多,如果全包,那你一个案子开的价太高那很多人就会选择找其他律师。
但是三个阶段分开来那就不一样了。
全包如果收十万的话,那每个阶段我收你五万不过分吧,而且因为前面的阶段都是我做的,我很了解案情。
那后面的阶段基本上肯定还是我来做……
吕德海闻言愣住了:“不是,杨律师,咱们之前说好的,后面也都由你来做,怎么现在说变卦就变卦啊。”
杨俊豪直接道:“吕先生,你之前和我没有把案件情况说清楚。”
“你儿子那可不是只有抢劫一个罪,他们还轮奸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