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都市言情 > 把法院告上法庭,你说这是律师? > 第194章 看吧,完美符合(2/3)
好奇这位周律师又准备出什么样的主意。

    周云自然不知道对方的想法,他已经拿出了十二分的本事,要说服这位检察官,说服人方面他可是专业的!

    “您看啊陈检,他们这个团伙由两个成年人带领,然后平日里也是大哥小弟,小弟们要到的钱会交给大哥一部分,遇到问题了,大哥也会出面。”

    “然后他们还在日常生活中随意欺负人,侮辱他人,我认为已经足以认定他们是恶势力团伙了!”

    嗯……啊?

    饶是陈映荷在之前已经想了很多,但也没想到周云居然会从“恶势力”的角度入手!

    下意识地,陈映荷开口道:“周律师,这应该没有达到恶势力的标准吧?”

    “陈检,您听我解释。”周云随即道:“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等规定,

    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那好,您看首先他们确实经常纠集在一起,而且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学校以及学校周边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这个没问题吧?”

    陈映荷点点头,这个确实没问题,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更是完全符合。

    “那您再看,他们这个团体经常无事生非欺负侮辱他人,算不算为非作恶,算不算欺压群众呢?”

    认定恶势力组织通常有一个很重要的指标,那就是要有“为非作恶欺压群众”的情况。

    什么叫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在法律意义上一般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的欺压他人”。

    通常大家做事都要有一定的目的,而这个目的一般都是为了获取利益。

    但在这里,必须要有“无事生非”的情况,就是我不为了赚钱,我就是要欺负别人,就是要凭着自己的喜好去欺负侮辱他人。

    这样的情况才能叫为非作恶欺压群众。

    而这个团伙就是这样,可能根本就不为了要钱,就是想着欺负别人。

    陈映荷不说话了,她感觉这位周律师的思维方法好像确实很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