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初霁坐在梳妆台前,她脸上昨日那高高肿起的红肿已退去许多。
但因她如今肌肤娇嫩,仍有一些肿胀未消,那指印留下的红痕也还明显可见。
姜初霁坐在梳妆台前,轻抬眉眼:“晚上我要去个地方,替我梳妆吧。”
茯苓立马拿起一盒脂粉:“是,把我多用点膏脂,尽量帮小姐把脸上的红肿遮住。”
却没想到姜初霁道:“不用。梳了发髻,简单画个眉便是,我脸上的掌印不用动。”
“啊?”茯苓一呆,“小姐要顶着这样的脸,出去见人吗?”
岂不是会被人议论。
“戴个面纱便是。”
话罢,姜初霁看向铜镜里的人。
微肿的脸,脸上的红痕,我见犹怜。
顶着这样一张脸,反倒更适合见到那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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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院。
姜洛薇在自己院里,晚膳吃了整整一大只肘子,加上一只猪脚和两盘青菜,还有一大碗饭。撑得肚皮都鼓起来,靠在椅子上十分难受。
可她控制不住。
因为肚子里的蛊虫,她不吃到撑得想吐,根本就停不下来。
而且也就是这三四天,她明显感觉到自己的饭量一天比一天大,每顿饭能吃下的东西一次比一次多。
小厨房的人都觉得诧异。
以往这么多年,大小姐为了保持身材,别说是肘子猪脚这种油腻荤腥了,就连米饭都不敢多吃。
可如今竟然一顿饭要吃这么多。
这饭量,比之前她和周姨娘两人加起来都大。难道大小姐就不怕发胖吗。
姜洛薇当然不怕。
每当看见姜初霁那纤细窈窕的身形,和白皙透着光泽的肌肤,她就暗中咬牙,眼红又嫉妒。
都是蛊虫让原本样貌平平的姜初霁变成这样的。
她现在也吃了蛊虫,哪怕吃再多,很快也会变得这么美。
她招招手,叫自己的贴身丫鬟过来:“明月,把那件锦绣芙蓉百迭裙拿来,再替我好好梳妆,今晚我一定要惊艳全场。”
今天晚上,是成安伯爵府的三小姐夏清浅举办赏鲤会。
半月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