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着下方,小声说:“看到那匹白马没?那是大宛马,我在京都见过,很值钱,下面只有六人,还受了伤,那啥”
西风这才眯着眼,仔细看了一眼,有些意动。
那匹马身姿矫健,毛色纯净如雪,闪着别样光泽,这样的好马,在京都都不常见。
正纠结着,顾欢又说:“瞧这群人,不像是乾国人,倒像是之前他们说的那群劫匪,他们定是去追云泽少爷,我们干脆抢了马!”
说到最后,顾欢一脸激动,看着西风。
西风沉默了片刻,点头
十一个人,打六个人,尽管只有西风和顾欢有功夫,但二对一,正常情况下,怎么都不会输。
所以西风几人,不到一刻钟,就解决了所有人。
人好处理,但马却让他们犯了难。
“我们牵这么多马进林子,很容易被人察觉的。”
顾欢轻抚着大宛马,满不在意道:“先牵马走,下着雪呢,隔个一两日,马蹄印子就会消失,不会有人发现的。”
西风白了他一眼,“七十几匹马,脚印是一两日能消失的?”
其中一个衣裳单薄的人说:“不管怎么说,这马我们都要全部带走,这是马!马呀!我从来都没见过,更别说骑!我就是扛,也要全部扛走!”
“是啊我们全带走”
几人正纠结怎样带走马,李云泽顶着一身血,出现在几人视线中,不多时,春肆拖着很多袄子,也走出林子。
春肆一看到几人,咧着嘴大笑:“哈哈哈,看来我们回来是对的,原来你们也舍不得这些马呀。”
“人呢?全杀了?”
“是啊,云泽少爷太厉害了,一拳一个!没一会就杀光了。”
人都死光了,谁会在意马蹄印呢?
他们也不用纠结,十几个人如何带走七十几匹马,直接回去喊人来牵马。
趁着此地荒芜人烟,几百号人又将骑兵尸体,归拢起来,拿走能拿走的东西,弄完这一切,已是第二日,他们才重新踏上归程。
那匹大宛马,也在顾欢恋恋不舍中,交给李云泽的跟班王年余手中,一个胆子不大,却会做饭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