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韩遂负责把这些旧书搬到楼下,这在于蕊的头脑中是天经地义的。自然界中的雄性不就是负责体力活的吗?
可是白迎华却抢着扛起了三十来斤的纸盒箱,帮儿子干完了这些体力活。奇怪的是,韩遂居然觉得白迎华干体力活是理所当然的事。当然,白迎华后来不出于蕊所料地扭了腰,在床上嗯嗯啊啊地接受韩遂的按摩,白迎华黝黑色的皮肉在韩遂小白胖手击打下有规律地震颤,那副母慈子孝的场面给身为观众的于蕊一种恶心的视听体验。
白迎华每次试穿新衣服或者染了新发色都会让韩遂帮忙参谋,她在镜子前妖娆地摆弄身姿,不停地问:“儿子,妈穿这个衣服好看吗?”、“这个衣服的颜色是不是有点太素了?”、“你看,妈的头发染得怎么样?”,虽然韩遂每次的回答都极尽敷衍,甚至达到了夸张的程度,“挺好。”、“好看。”、“比于蕊都年轻”,白迎华满足且乐此不疲。
这一世,于蕊最初把白迎华的这种行为归结为恋子。后来于蕊发现,白迎华的这种行为远不止恋子这么简单,白迎华迷恋的始终是韩爱民,她一直在韩遂的脸上寻找韩爱民的眉眼。
白迎华对韩爱民的感情是那种瞧不起又放不下的爱恋,她始终认为只要自己放下身段,给韩爱民一个笑脸,对方就会想像哈巴狗见到大骨头一样,献媚且忠心。
可是这世上哪有童话中忠心不二的爱情啊?当她像对待抹布一样嫌弃韩爱民的时候,这块抹布就早已经起了反心。韩爱民之所以还守在白迎华身边,不是因为爱的容忍,而是金钱的缺乏。
论自私与无情,白迎华是青铜,而韩爱民是王者。
因为堵车,20多公里的路,出租车走了将近一个小时。
于蕊下了车,正低头在手机软件上付车费,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过来:
“你也刚到啊?”
于蕊不敢相信地抬起了头,不是韩遂还是谁?
“你怎么这么快就脱……来了?妈呢?”于蕊及时地把“脱身”这个词撤了回来。
“我把妈送到她的老同学杨姨那去了。”
“我怎么从来没听你和妈提起过这个阿姨啊?”
“别说你了,我也好长时间都没过听过杨姨的名字了。她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