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吧,没什么特殊的条款在。”
“只是限制傻柱在我这里要干满两年而已。”
“同样,这两年我也不能无理由开除他。”
林安国从抽屉里把傻柱签好的合同副本拿出来给娄晓娥看。
反正合同已经签了。
娄晓娥还能赖账不成。
给她看看也无伤大雅,再说了,整个酒店,又不只是傻柱一个人签了这种合同。
门口的姜姜,直接签了十年的用工合同。
她要是辞职,也需要给林安国一定的赔偿。
但要是她不辞职,每年林安国会给她涨百分之五十的工资。
并且还是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涨百分之五十。
而不是说她现在的工资是一百块钱,以后每年只涨五十块钱。
对一个秘书。
林安国都如此大方。
对帮他掌管整个厨房的傻柱。
林安国就更大方了。
整个四九城找不到第二家酒店,能比林安国出的待遇高。
当然娄晓娥肯定会给傻柱更好的待遇。
不过娄晓娥要是开餐馆,那属于夫妻店。
待遇不待遇的,没必要比较。
娄晓娥翻开合同副本,逐条开始看,越看下去,就越觉得林安国的行为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资本家。
在合同里。
林安国需要履行的义务很少。
但对傻柱的约束就很多。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
娄晓娥自己也是老板,老板肯定不会约束自己。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现在娄晓娥是站在傻柱的角度上思考,她又不会为林安国考虑。
所以看这份合同,真是怎么看怎么不对。
“林安国,你这合同就是一则则的霸王条款啊。”
“傻柱必须保证出餐品质,要是不能保证,就要扣除整个团队一个月的工资。”
“而且你还能以此为借口开除他?”
“这一条也就罢了,为什么傻柱一个月的假期只有一天?”
“在香江,法定的休息时间一个月有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