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
阴有霾。遮天蔽日。
乌程知府才不管乌程县的事情呢。刑讼仵作搜证具名,一概是知县经办的业务。死个人就来知府衙门喊冤,知府就天天忙死也忙不过来。别跑错了庙拜错了神!唱戏的黑脸包公天天在坐堂办案?人家是开封府尹,管着京师的大小民事纠纷。开封那是宋朝的都城,见官大一级。京城两套班子——不是,现在是大清。扯什么呢!
乌程知县接到的王十一凶杀案,似乎没什么线索。苦主外省人士,原来一起加入枪船团伙的长兄多年前已经没了,在乌程举目无亲。案发当晚和工友一起去赌博,赢钱离场回住处途中被凶手一刀切断颈部动脉,手法干脆。当晚回住处的工友被王十一尸身绊倒,之后发现的案发现场并报官。凶手在现场留下一块苦主血迹写下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布片。
经查苦主是个月光族,平时并无大额开销,不存在烂赌借贷行为。至于每月的例银不是输给庄家,就是吃喝玩女人花光了……所以凶手留的唯一线索破布片可能是个障眼法。凶手为什么杀死王十一?劫财吧,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劫财了。苦主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据苦主的船工工友所说,案发时苦主获利下场,几次劝他们收手。最后独自离开。
王十一凶杀案,因为没有目击证人、证据、凶器,最后知县大人扶额放弃了。办成一桩无头案。为啥要杀人抢劫?这年月里哪怕为了一条狗、一条鱼、一件过冬的棉衣都可能发生命案。又能怎么样呢?何况苦主连个家属都没有,赤条条的。那苦主的东家新周什么的,出了付棺材钱,让他们把尸身弄走吧。入土为安,且抓紧投胎下辈子投个好人生。
这件凶杀案掐头去尾,县衙用了一天时间就结案了。没了苦主,又没油水……你猜有没有人管。一件案子主要就那么三重关口。一重是双方当事人背景,一重是案发完整证据链,一重是案件的时机。前两重没什么好说的,左右不过是谁有能耐谁定性。第三重关口限于时代,还有统治者意志。比方说碰上严打了,本来的轻罪都判从重:拉个手亲个嘴本来顶天算猥亵,改判奸淫下牢;街头乞丐偷两块鹰洋属于盗窃巨额财产,杀头;枪船团伙小头目贩卖私盐,杀无赦!
王十一生前交好的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