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火掌上的黑色小虫。
虽然其貌不扬,但这小虫,却是红色染料之王。
顾名思义,也就是胭脂的重要原料。
林妩曾研究过现下贵妇们的胭脂水粉,发现,如今盛行的,还是矿物胭脂。
故而,当她在休罗山发现胭脂虫,便知道,自己的财路又打开了。
胭脂虫富含红色素。
不仅色泽如红宝石,艳丽无比,且不易褪色。
还安全无毒。
比起于身体有害的朱砂、铅粉,这种胭脂虫制成的胭脂水粉,定然更受欢迎。
林妩已将用胭脂虫做胭脂的方子,交给大美丽的老师傅。
如今,她只需要期待成果。
“准备一下。”她吩咐掌柜:“一旦研制成功,我们立即召开新品拍卖会。”
这事是目前林妩的重心了。
故而,接下来几日,她也频频往大美丽去。
甚至抽了一天空,到休罗山,看胭脂虫的养育情况。
一切都如她的计划进行着。
唯一的例外是——
“侯爷,你怎么又来了?”
看到那高挑的身影,轻车熟路,翻过墙来。
林妩不禁怀疑,这人,还记得他是堂堂侯爷吗?
自从第一天当了那入夜贼,兰陵侯仿佛食髓知味。
而后,天天都翻墙跃窗。
仿佛每日不来跟她唠一会儿,晚上睡不着似的。
昨夜,林妩好不容易听他说,他今日恐要留宿宫中,她大喜过望。
终于可以泡汤了。
这厮天天晚上来她这儿,闹得她的泡汤计划差些儿泡汤。
今夜,趁他不在,林妩大脱特脱。
选了最隐蔽的小池子,舒舒服服地叹温泉。
怎料,他又来了。
“你居然背着我泡汤!”
兰陵侯不悦。
林妩已经无力哄他,把身子都缩在水底下,露着个头道:
“不是侯爷说,今夜要留宿宫中吗?”
兰陵侯薄唇紧抿:
“那又怎样?怎么,你不想见到本侯?”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