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如宝写了两千字后,起身活动活动筋骨。
把身后的椅子往后踢,扭腰时看到一大一小坐在那里看着她。
她皱眉,“你们一直这样坐着看我?”
沈琛非答反问:“写完了?”
“今天就写到这吧,明天继续。”要保持每天创作,即便是只写一千字。
“这支钢笔好用吗?”沈琛目光落在她放在桌面的那支钢笔上,是陈小敏送她的那支。
“好用,我随身携带着呢。”真心好用,用一支好用的笔,写的字都感觉好看很多。
沈琛起身,走到桌子前,打开第二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盒子递给她,“给你。”
唐如宝接过,打开一看,是一支棕色的钢笔,看去比她现在用的那支还要高级。
她抬头,不解地问他:“我已经有钢笔了。”
“创作者会怕笔多吗?”沈琛沉声道。
她和安来不顾安危来南宁找他,他没有什么好礼物送给她,她想当作家,那就送她一支钢笔,祝她美梦成真。
唐如宝想了想,觉得他这话说得对,创作者哪怕笔多的?
她朝他开心地一笑,“谢谢沈团长,你送的钢笔,我很喜欢。”
她的眼神很清澈,笑的时候嘴角弧度如月牙般好看。
沈琛神情温润,“等你书出版了,给我签名。”
唐如宝心里乐开花,“第一本书就签名给你当收藏品。”总比拿件底裤当收藏品好呢。
沈琛突然压低声音道,“自行车我弄好了,明天早上骑着它去兜风。”
“啊。”唐如宝想要问为什么。
但转瞬一想,沈琛不是一个无聊的人,更不是一个喜欢安排她事情做的人。
他这么做,应该是在执行他的任务,需要她来辅助,她便不再多问,“好。”
沈琛挑眉,以为她听了他这个安排,会问为什么要她骑自行车去兜风。
但她没有问,而是很豪爽地答应了。
他看她的眼神,浮现一抹欣赏,“注意安全。”
“嗯。”唐如宝点头。
“不写了就休息吧。”
“好。”
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