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云脸上是十足的不爽。
但向梧确实猜对了。
她想给向梧介绍的那个,虽说达不到瘸子的地步,但腿脚确实有点问题,虽然算不上傻子,但只能自理,智商情商低的感人。
况且,对方是乔家的现任家主的小儿子。
要是能和乔家联姻,向家就能够跟谢氏做上生意了,那向家在城里的地位,可就不是现在能比的了。
她也不用费尽心力到处攀关系,巴结人了。
她是市长独女,从小一块玩的都是名流千金,她商政联姻,嫁给了商界新秀向志兴。
但是快三十年过去了,与之前同样嫁给商人的小姐妹,拉开了不小的差距。
她总是不太甘心。
向洛茵看了看向梧,又看了看沈安云。
“如果乔家小儿子对我有一点意思,我就嫁过去了,这样向家的日子就能轻松一些了,可惜我之前工作的时候跟乔家小儿子见过几面,他对我一点都不来电。”
沈安云一唱一和般叹了口气,十分感动地看着向洛茵:“还是茵茵懂事。”
向梧:“……”
真是无趣。
向洛茵两句话,在沈安云心里比她真嫁过去的人情都大。
从小到大便是如此。
其实向家在城里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向志兴从小山村考出来,大学毕业后白手起家创业,现在整个向家已经算得上中产阶级了。
不愁吃喝,每年都能出国度假,生活跟大部分人比已经很幸福了。
但沈安云仍不知足,一直想去混谢家,乔家,薛家,姜家这样已经积累了几辈子财富的老钱圈。
“向洛茵,你是没有这个心,还是根本没出全力啊?你主动一点,我不信他招架不住,实在不行,你还可以给他下药啊!”
“我不仅忙,而且特别忙,一秒钟的假我都请不下来,别说一天了。”
“这块牌你拿回去,卖了换钱,去医院看看脑子吧!太多痴心妄想也是病。”
沈安云一拍桌子:“你怎么说话呢!”
向梧没理她,已经转身离开了。
从洗手间出来,向梧抹掉了脸上的泪痕,拧开水龙头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