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率先拿起了那支钢笔,仔细打量了一遍。

    有些欣慰的点点头,这还是第一次收到儿子给他买的礼物呢。

    “挺好,起码还记着咱俩了。”

    宋母也点了点头,“对,能记着咱俩已经很不容易了。”

    扒拉着那些糕点看了看,然后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不过这些糕点有点不太对,这好像是清书喜欢的吧?”

    宋余淮挠了挠头,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

    今天去镇上办事情的时候,跟朋友一起去了趟供销社,发现朋友给他对象买了一双小皮鞋,说女孩子都喜欢这个。

    最后回来的时候,他专程又去了一趟,给唐清书也买了一双。

    担心不给爹娘买东西,回来之后她会不好意思,就又去买了钢笔和糕点,没成想现在反而因为这个被爹娘打趣了。

    “爹,是看你平常写介绍信的那支笔已经很旧了,刚好这次在供销社看到卖钢笔的,就给你买了一只,娘,这些糕点之前也给你买过,你不是说挺好吃的吗?怎么现在又这样说?”

    大队长把钢笔揣到了兜里,心里感觉很欣慰。

    没想到这种细节,儿子都注意到了,还挺贴心的。

    “行,刚好能把那支旧的换了。”

    宋母也笑了笑,“这臭小子还真挺贴心的,以前可从来没记得过我喜欢吃啥东西,算了算了,今天也算是我沾了清书的光了,吃到你小子买的吃的了。”

    听完她的话,宋余淮耳根已经红透了。

    宋母瞥了他一眼,然后看着唐清书。

    “清书,你快试试这双鞋看合不合脚,要是不合想,明天就让他到镇上去给你换去。”

    唐清书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宋余淮。

    笑着点了点头,脱下鞋试了试。

    发现还挺合脚的,大小刚刚好。

    “大小刚刚好。”

    看着她喜欢,宋余淮心里也升起喜悦。

    看来他那兄弟说的挺对的,女孩子确实喜欢这些东西,下次去镇上还得给他买这些。

    “合适就好,很好看。”

    唐清书看了看鞋子,突然想起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