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改革开放了,给她时间和机会,几个五百赚不回来?
别的不说,就现在自己那空间里,还有七百多呢!
所以,周菲雅也跟着友好一笑,开口却戳人肺管子,“爸,我不要钱,我要留下。”
王父脸上的假笑都快摆不出来了,磨着牙劝:
“小周同志,强扭的瓜不甜,你就是真留下了,以后日子过得也是不舒心啊!”
“还不如拿着钱回乡下找个老实巴交的男人过日子呢!”
王母也在一旁跟着帮腔,“对呀对呀,你一个大字不识,和乡下男人谈论种地正好。”
周菲雅不屑地翻了个白眼,“谁说我不识字?我小学五年毕业,而且你儿子可教了我不少呢!”
原主虽然学习不咋地,但好歹在学校混了五年,如今来当成她识字的挡箭牌刚好。
而且当初王金山为了博得原主好感,可没少打着教识字的名义凑近乎。
王父又狠狠瞪了眼儿子,然后扯了扯嘴角,“周同志,你这么想是不对的。”
“两夫妻在一起,不是因为识字多少,而知识储备,眼界层级的不同。”
“就算你识字也还是差点,以后过日子也要吵架,何必自己找罪受?”
周菲雅拍拍手,扯过一张凳子自己坐下,很是光棍道:
“别劝了,反正我不会要钱的,也不要回乡下。”
说宛,她欣赏了一会王家三人如同吃了翔一般的脸色,才又慢悠悠开口:
“当然,我也可以不嫁给王金山!”
这好似天籁一般的声音让渣前夫心中一喜,猛地站起身追问:“你说真的?”
王父王母可没有儿子这么乐观,这女人死乞白赖的非要留下来,除了嫁给儿子还能怎么办?
周菲雅当然有办法,也是除了嫁人唯一的办法。
“我要一份工作,临时工也行,反正能迁户口的那种就行。”
七八十年代,农民想进城只有三条路,上大学,嫁城里人,还有招工。
上大学来不及,嫁人她又不想,人家也不想娶,所以只剩最后一个法子。
“不可能!”
“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