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冒雨走出烂尾楼,捡起地上的那只耳环,郑重收好。
接着,仰起头来,闭上眼睛,任由雨水把身上的锅底灰冲刷得干干净净。
这一刻,颇有种劫后余生之感。
只是,现在依旧不是能放松的时候。
芳姐昨晚没能逮着我,那今晚呢?
肯定还会再来找我。
到时候,我该怎么办?
总不能又像昨晚一样,往身上抹锅底灰。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啊。
要不,离开这座城市,回老家或者去别的地方?
那也保不齐芳姐就不会找过去。
况且,我身上还有那阴人福,即便每晚都能躲过芳姐,但按照那煎饼摊老板的说法,七天后我也必然横死!
显然,光躲是不行的。
想要好好的活下去,必须送走芳姐或者彻底解决掉芳姐,然后再解决阴人福的事情。
只不过,凭我自己的话,别说解决阴人福的事情了,芳姐我都对付不了。
得找有真本事,能解决这些事情的人。
这样的人,在我的交际圈子里根本不存在。
唯一能想到的,就只有昨晚遇到的煎饼摊老板了。
他绝对有些本事,昨晚也说过,只要我能活过这一夜,就帮我。
说白了,我只能再去找他,他就是我现在唯一的救命稻草。
只是,这大清早的,他肯定还没去那条美食街出摊。
我若是这会儿过去,指定得扑空。
不如先找个地方歇会儿,等下午再去找他。
这一晚上东奔西跑,还提心吊胆的,我现在也当真是疲惫得很。
如此,我捡起地上的t恤与鞋子,也不管湿不湿,直接穿回身上,就朝着出租屋而去。
之所以要去出租屋,并非是想要去那里歇着。
虽然这大白天的,芳姐不会出现,但一想到那是芳姐的房子,心里就发虚,还真不太敢回那里。
但是,又不得不回那里一趟。
毕竟,昨晚跑出来太过匆忙,身上没带身份证。
现在这年头,没有身份证,哪里都不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