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目闭塞的聋子,自此就全然不闻窗外事了。
住在七院的这几日,她听到了不少黄主任为她伸张正义、据理力争的风声。
有些是她从七院的老病患那儿打听来的,有些则是救援队的大家偷摸告诉她的。
贺晴光不是不知好歹、不明事理的人。
她知道,对不起她,玩忽职守,草菅人命的从来就只有许沁一个人,七院的其他人都是无辜的,她们认真细致地照顾她、关怀她,跟那些仁心仁术,救死扶伤,坚守着职业道德的医者一模一样。
对贺晴光来说,许沁是许沁,七院是七院。
贺晴光从没想要借题发挥,狮子大开口,狠狠讹诈七院一笔,她做不出来那么无耻下流、忘恩负义的事儿。
她从始至终都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咬死许沁这个罪魁祸首,送她去吃牢饭。
怎料,贺晴光的维权路走得并不顺畅。
她曾经请教过律师,像许沁这样的行为,适用于哪一条法律,又应该怎样判处。
贺晴光原是信心满满地以为像许沁这么罪大恶极的人,自己轻而易举地就能送她去受牢狱之灾,让她尝尝失去自由、远离爱侣的苦头。
可现实却是,她的律师面带难色地回复她:“对方没有合规的资质,私自准备手术,这显然属于非法行医罪。但制止及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充其量只能算是非法行医未遂。”
而在实操中,非法行医未遂,又没有产生不良影响,实质伤害的,多半不会处以刑事处罚,而是以行政处罚、缴纳罚金、赔付大额精神损失费结案。
“再加上,咱们人证虽然充足,可物证却不足,只有那柄保留了对方指纹的手术刀,没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律师没有残忍地、直截了当地点明,顾及到贺晴光的身体状况,他努力委婉地解释道:“要想加重量刑,送对方去坐牢,恐怕……没那么容易。”
“但要争取精神损失费以及和解补偿,那咱们还是可以尽力争取的。”
贺晴光不是个蠢人,她明白律师的言外之意——要钱可以,要罚很难。
听到这样的答复,她当然是灰心丧气、大失所望的,却也没有胡搅蛮缠地一味强求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