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葬送的芙莉莲》剧情到了高潮,网上已经衍生出了一批又一批的葬送粉。
甚至还爱屋及乌的催生了精灵粉。
“你们不觉得精灵真的很漂亮吗?耳朵尖尖的,像大耳朵怪叫驴。”
“大耳朵怪叫驴?”
“不好意思,刚才是我家狗在打字。”
“但是这种长相端正漂亮,又格外长寿的生物,我真的好想和他们谈恋爱啊。”
“确实,如果能让我和精灵恋爱,就算是以后天天住别墅都行啊!”
阿格尼丝手指飞快的打字,“可惜了精灵这个物种真是太少见了,我好喜欢精灵啊!”
精灵粉丝建立的群聊当中,很快有其他网友给出了回复。
“你们真的很喜欢精灵吗?可以去精灵之森碰碰运气呗。那边不是有一支精灵世代生活在那里吗?”
精灵之森?
好像是位于南方大陆边境的森林,传说中,一支森林精灵在那里生活。
“太远了吧?就算坐传送阵也要花上半个月的时间。而且还只是到了南方边境城市,想要去精灵之森还得坐马车出城,然后转牛车,最后徒步。”
“那个地方好偏僻的,我们冒险团之前有一次接了关于精灵之森的任务,足足花费了半年时间才做完。”
“那你们见到精灵了吗?”阿格尼丝发问。
“没有啊,”id叫做独狼的网友回复,“我们当时去精灵之森找一种魔药,前前后后就只在精灵之森待了一个星期。那边除了魔兽就是魔兽,别说精灵了,就连精灵的腿毛都没见到。”
赤色火焰见缝插针道,“大胆!精灵怎么可能有腿毛呢?”
阿格尼丝想了想,对啊,精灵怎么可能有腿毛呢?
独狼不服气的说,“女性精灵肯定没有啊,那万一是男性精灵呢?”
“男精灵也没有!”
“你凭什么假定男精灵没有腿毛?对于万步来讲,就算他们没有腿毛,难道别的地方也没有吗?”
……话题越来越不对劲,阿格尼丝赶紧控场。
“哦,对了。我刚从卡包里面抽出了hr卡,给你们看一看。”然后群里就出现了一张横版的,镀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