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旗袍的款式其实颇为老气,即便找个模特来穿,也会显得款式陈旧。
可偏偏穿在她身上时,有一股民/国富太太一般的气质迎面而来。
黑色的长发微卷,刚洗过搭在肩头,洗发香氛的味道沁人心脾。
她光是站在那里,就让人仿佛一下子重回七八十年代的老沪市,夜夜笙歌灯红酒绿,却不会让人觉得俗气。
刚才秦风和徐宗伟对打的时候她正好洗了澡出来,徐宗伟是她手下的手下,开会的时候见过他。
至于秦风的背影,昨天才刚看过她不会没有印象。
她虽然不懂什么武道,但是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身边的高手自不会少。
所以那一眼,她就看出秦风并不简单:“如果你使出全力的话,徐宗伟那条腿应该是没了。”
顿了顿,又自问自答:“不对,没有应该,就是没了。”
换做之前,秦风是不会和她多聊的。
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是危险,陈初晴这种极品,那就是危险中的危险。
但现在毕竟受人所托,他还是沉下心来和她说话:“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他的耐心是有限的,如果陈初晴确实不愿意,那即便晴海坍塌在他面前,他也不会眨一下眼睛。
陈初晴这次没有直接拒绝,而是勾起唇角笑道:“那你说说看,你能帮我什么?”
秦风思索了一下,十分认真道:“最起码,保你一条命。”
听到秦风的话,陈初晴的第一想法就是他太天真了。
他就像个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恐怕还对自己的境遇一无所知。
不过她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急着开口嘲笑,而是靠在门边轻笑了一声:“所以这么说来,你是陈东派给我的保镖?”
倒不是她以貌取人。
尽管秦风这一身穿着过于普通,可以说一身加起来还买不了她一双丝袜。
但是那种有钱又低调朴素的人圈子里不是没有。
只不过刚才赵可然他们怎么对秦风的她都看见了,徐宗伟还是她手底下的一个杂兵。
倘若真是个地位超群之人,不应该给一个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女人当舔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