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脚步没有停,依旧保持着迅速,但是精神已经崩到了极点。
在路过一家小超市门口时,李亦翔顺手买了一瓶啤酒,同时还有一些瓜子花生。
透过玻璃窗的反光,李亦翔锁定了跟踪自己的人。
一高一矮,两人穿着普通,但是气质却是标准的混混,贼眉鼠眼,走两步就要东张西望。
两人一直跟进了家属区,李亦翔在一个拐角地时候突然转身停下。
三个人打了个照面,高个混混愣了一下,也不以为意,走到李亦翔面前,说道:“潘盼楠是你老婆吧?”
“有什么事?”李亦翔冷冷地说道。
高个混混嬉皮笑脸地说道:“你老婆打牌欠钱不还,你这个当老公的应该帮忙吧?”
“嗯?她欠钱,你应该去找她!你们找我是什么意思?我们马上离婚了!赶紧滚!”李亦翔冷冷地说道。
高个混混狞笑道:“那可不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除非你把她交出来,要不然还得算在你头上!
你闺女刚上幼儿园,千万别做傻事。”
李亦翔的拳头瞬间捏紧,关节发出噼啪脆响,眼底迸射出冰冷的杀意。
他最恨的就是有人威胁自己的家人,于是缓缓地说道:“你们如果不想死,可以试一试!”
两个混混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人体致命的位置很多,太阳穴是神经密集区,击打一拳就能致人脑死亡。
除此之外还有心脏,耳膜,颈椎等。
我是从部队出来的,学的就是一击必杀,别用你们的兴趣挑战我的专业。
这是我对你们友善的劝告!”
李亦翔表情极为淡漠,眼神中充满了不屑。
两名混混突然感觉,自己好像待宰的羔羊一般,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高个混混有些恼怒,大概是为了挣面子,他突然掏出了匕首,骂道:
“你这头肥猪是找死吧!我今天先给你放放血!让你知道厉害!”
说一句实话,现在李亦翔体重已经降到90公斤,将军肚小了很多,绝对不能称胖,应该是脂包肌的强壮。
高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