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厂长和黄姐走远,秦红秀怯怯的问:

    “文礼,我带的饭都凉了,中午我想去食堂把我的饭盒热一热行不行?就算是为了我肚子里的……”

    “你敢!”于文礼怒道。

    秦红秀吓得后退一步。

    于文礼四下看看,低声道:

    “我不是让你用保温饭盒吗?你聋了!我再说一遍,你不准去食堂!”

    “我用了,但是保温效果不好。”

    “那也不准去!你不嫌丢人我还嫌呢,你就想让人看我笑话是吧!”

    “我没有……”秦红秀惊恐的看着他。

    又是长达10秒的死亡凝视,秦红秀很快低下头来,嗫嚅道:

    “知道了,那我不去食堂。”

    于文礼这才转身缓缓离开。

    人生啊,就是这么现实。

    老天爷手里的东西好像都是标了价的,你想要一些额外的甜头,就必须失去点更珍贵的东西来交换。

    比如,他想要车,想要钱,就必须舍掉一部分男人尊严。

    每次他跟秦红秀一起在厂里食堂出现,都会被人起哄。

    包装厂的同事都说他有福气,娶个媳妇,一步到位,只有他清楚这话里的真实意思。

    不就是曲曲他娶的媳妇有问题,人家才给了这么多嫁妆吗。

    不就是曲曲他把自己卖了吗。

    所以,他不允许秦红秀去食堂。食堂是八卦的天堂。

    正好秦红秀怀孕了,从家里带饭吃更合理。

    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后,得不到的那些就越发显得珍贵。

    比如,陆小夏。

    尤其是,他曾经离陆小夏那么近,几乎唾手可得,却堪堪失之交臂。

    如果当初没有离那么近,现在也不会这么痛苦。

    心里有过无数次假设,如果当初他得手了,那么他现在可谓是人财两得。

    以前还只是偶尔想想陆小夏,现在可好,只要看见秦红秀,他就会想起陆小夏——本来在他身边的应该是陆小夏啊。

    再看看秦红秀,连陆小夏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

    总得想点什么办法,把梦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