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东西放下之后,姜婉朝镇上的方向而去。

    几年没有回来,虽然周围或多或少都有了些变化,但是大体上还是原来的样子。

    因此,姜婉对前往镇上的路还算熟悉。

    镇上距离部队有一段距离,走路最少要一个小时左右。

    好在,姜婉运气好,在半路遇到了一辆去镇上的牛车,当即伸手拦了下来。

    “大爷,请问你是去镇上的吧,能不能顺带捎我一程,我也是去镇上的。”

    驾着牛车的附近大队的大爷,停下牛车后。

    他看向姜婉,肤色白嫩,长相娇艳漂亮,穿的比城里的姑娘还要时髦,他不免有些晃神。

    “你这闺女长得这么俊,我之前都没见过,你不是我们大队的吧?”

    别说他们附近这几个大队了,哪怕是城里的姑娘,他也没瞧你谁比这闺女更俊更时髦的。

    瞧瞧这叫啥来着……那啥……布拉吉,小皮鞋。

    听他孙女说,城里一条布拉吉要最少要十多块钱,抵得上他们乡下一大家子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小皮鞋也不便宜,跟布拉吉差不多一个价,简直贵死了。

    姜婉提着裙摆小心坐上牛车,笑着解释道,“不是,我是刚来这附近的,想去镇上置办一些东西。”

    在海市待了四年,她的容貌已经彻底恢复,穿的也不是灰扑扑的宽大老式衣服,而是现在最流行的布拉吉小皮鞋。

    再加上她平常用灵泉水滋养着身子,硬生生养出一副肤若凝脂的好肌肤出来。

    在学校平时的伙食跟上了,她的身子也不像之前那般过度干瘦,而是变得纤细有度,该有肉的地方长肉,不该有肉的地方纤细有致。

    别的她不敢夸,但是自己的长相,她自认为还是不错的。

    跟从前的那副黑丑样子简直天差地别,估计之前她的那些家人站在她面前,都认不出来。

    也不知道等过两天上班之后,见到芬芳她能不能认出来?

    老大爷恍然点头,“我就说嘛,这附近十里八乡的,还没见过你这么俊的闺女。”

    他话语一转,“闺女,你有对象没,没对象大爷给你介绍一个咋样?”

    瞧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