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熊洞?”
赵蛮终于发现了一个山洞。
他捡起一块石头,像甩飞刀一样扔了进去。
投石问路。
结果没有反应。
他慢慢靠近,小心的钻了进去。
发现里面是空的,地上还有熊毛,骚的不行。
“这地方合适。”
赵蛮从空间之中取出那两具尸体,拔出脖子上的剔骨尖刀,鲜血立刻喷出,就像刚死一样。
“空间的保鲜功能,果然神奇。”
他在尸体衣服上,把剔骨刀擦干净,然后收起。
小心退出山洞。
又拿出洋镐,对着洞口上方一顿猛刨,山洞口很快塌陷。
他取出铁锹修整了一下。
盖上树枝、枯叶、杂草。
“行了,不会有黑瞎子再来了。”
彻底毁尸灭迹。
赵蛮拿树枝扫掉自己的脚印,快速换了一个方向。
等他转过山头,眼睛一亮。
“卧槽,发财了!”
“鹿茸!”
前方五百米,有一只马鹿,鹿角峥嵘!
马鹿是很警惕的动物,很容易被惊吓,然后逃走。
而且它跑的还快,堪比奥运冠军,没有哪个猎人能追上。
赵蛮不敢靠近,他就这么端着枪,瞄着马鹿。
可惜打不着脑袋,它正低着头吃草,只能看见巨大的鹿角。
打身上是不行的,有枪眼的鹿皮就不值钱了。
更何况,一枪打不死,就跑没影了。
赵蛮耐心等候。
同时开始估算风速。
远距离狙击最难的就是测风速,因为知道自己身边的风速没用,这可是在山里,五百米的距离,风速可能变好几次。
足足过了十几分钟,那吃草的马鹿似乎听见什么,终于抬起头观望。
就在这一霎,赵蛮扣动了扳机。
呯!
子弹可比声音快。
马鹿根本反应不过来,一枪命中脑袋。
噗通,好似马匹一般巨大的身躯栽倒。
赵蛮大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