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酒的酸涩味道刚刚涌进精致的水晶曲颈瓶子,好似鲜血淋漓,在其中荡漾着,和空气产生着不可察觉的“亲密接触”。
这里是一座七十层高层大厦的顶楼,是一家专门做法餐的米其林一星餐厅,在德国高级餐厅里也算是佼佼者。
路明非坐在餐厅巨大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无数灯火霓虹璀璨,万千车流在城市里“流动”,好一幅《德意志都市夜景图》,还是“3d全息”的。
就这么看着,他开始恍惚了,不知道是因为打架追逐跳楼这样的高危运动消耗了大量的体力,还是因为他不知道多久没有来过这样的高级餐厅了。
他所谓的请吃饭,是路边摊和快餐店,而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的局面,还是因为那个不知道想干什么的家伙。
芬格尔·冯·弗林斯,一个德国佬,但是总是一口地道的老北京普通话,没错,这家高级餐厅就是他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操着一口京片子味的德国话给二人预订的座位,还是这家餐厅里一桌难求的大厅正中间挨着窗户的绝佳观景位置。
这个不正经的家伙好像早就猜到了自己要请人吃饭,听说一个礼拜前就动用了所有关系定下了这张台,就等着今天自己带着人到位!
我去!你大爷!
路明非不禁在心中爆了个粗口,自己这么好猜的吗?提前一个礼拜就挖好了坑等着他来跳,半夜不让睡觉,拉起来从学院本部坐飞机带我来德国做任务?还为他路明非安排了一个前凸后翘的妙龄少女?芬格尔到底要做什么?!
他自认为很了解这家伙,那么多个夜晚二人吃着由路明非的信用卡买的猪肘子,酸菜和香肠,配着劣质的葡萄酒,享受着两只“菜狗”的夜生活,那酒就只值十几美元,芬格尔都没钱买,只能哀求好师弟“最后一次”帮自己买夜宵,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是良心发现了?要弥补他芬格尔过去那些年一直没有遵守信用,无数次的靠着那张信用卡解决了温饱?
总觉得不对啊!
四周的男男女女们优雅的坐在各自的餐桌旁,享受着自己想吃的美食,玻璃酒杯相互碰撞发出悦耳的清脆声音,优雅,只能说是太优雅了。
“哇,好高档的餐厅啊~”
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