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好好的服侍我,逗我开心,结果兜里就一百多块,吃完了这顿快餐,你还能带我干嘛去?!!后面的行程我自己出钱逗我自己玩啊?!!”
长孙流连放下吃了一半的汉堡包,又抽出了几根薯条,塞进嘴里,含糊的数落了眼前的男人一通,她虽然嘴上不饶人,但从眉眼微微舒展,可以看出她的心情还不错。
“堂堂的卡塞尔学院副校长,还不如路边的一个中国乞丐有钱,说出去让其他混血种听见,多丢人啊?!!”
“我原来一直刷师弟的黑卡嘛,但是他有任务啊,就拿走了,我就直接打回原形了啊,我工资一个月换算才一万多块人民币,在美国要养孩子的,挣美子花美子,没什么余钱的,不像你们这帮年轻人,都是孤家寡人,天天潇洒的不得了!”
“你还有孩子?!!”长孙流连满脸惊讶。
“你不知道?按照你们的情报水平应该是很容易就能知道吧?”
芬格尔无奈的摊了摊手,流露出一抹中年男人的尴尬,他掏出了自己的钱包,是一个很旧的真皮材质的,也多亏了是这样的材质,才让它一直经历了“风吹雨打”来到了今天,依旧还有点钱包的样子。
“咦,这款花花公子钱包应该是真的,但是好像是二十年前的款式了,你一个钱包用了二十年?”长孙流连她一脸的不可思议。
“我念旧的,用习惯了就不愿意换了,新的还得再磨合,没那个功夫。”
男人从钱包里抽出了一张照片,眯眼看了眼,随即一抹真诚的笑容就出现在他的嘴角,满眼宠溺的用手指指肚轻轻摩挲了一下照片上女孩可爱的小脸儿。
递给对面的她,芬格尔眼神里满是骄傲,指了指那个和自己合影的小妞,开始了介绍。
“她是我的女儿,叫做娜塔莉,今年六岁了,是个有着过目不忘技能的混血种小丫头,我曾经写过一本书,她很喜欢,就全部背下来了呢,要知道,那可是足足一百多万字数呢!很厉害吧?!!”
长孙流连怔怔的看着照片上那个笑得很灿烂的金发女孩,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自己还在这里幻想有的没的呢,人家孩子都这么大了!!!
“她妈妈呢?”她忍不住直接开口询问。
“死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