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父亲余文过世以后,余家的情况就不太好。
本来母亲孙育贤的工资并不少,虽然家里五个孩子,但过日子总还够。
可当时最小的弟弟余海只有两岁,隔三岔五的不是发烧,就是感冒。
要不是林场能报销,日子都要过不下去了。
眼看余海好点了,孙育贤所在的财务科却失了火,烧掉了不少账本。
保卫科立刻介入调查,结果发现除了失火,还丢了一千块钱。
要知道,那可是1971年,就算孙育贤这个财务科科长,工资也只有五十五块。
一千块等于她将近十九个月的工资。
最后调查的结论,竟然是孙育贤有失职行为。
更严重的是,就在几天后,她还被扒出沪上资本家小姐的出身。
保卫科直接把孙育贤交给森警,判了三年。
那年孙育贤48岁。
失去了生活来源的余家,天都塌了。
恰巧也是那年,余泰又到了要上学的年纪,家里变得一团糟。
为了让弟弟上学,更为了让弟弟妹妹们能有口饭吃。
当时只有十五岁的余斌,只能放弃学业,想以接父亲班的名义进入林场工作。
可管人事的人却不同意,因为母亲的出身是沪上资本家,余斌连班都没法接。
没办法,余斌只能去找周铭,但周铭也毫无办法。
最后只是在林场给他找了个临时工,让他先去上班。
因为当时的余斌年纪小,就把他派到了小火车站去看堆。
他的工资只有最低的三十三块五毛。
好在1972年,国家有了新政策,让临时工转正,余斌才成了林场的正式工。
可工资也不过调到三十五块。
只靠着这三十五块,余斌带着四个弟弟妹妹硬是又熬了两年。
就在孙育贤出狱前一周,余斌去上山采野菜的时候,捡到了一个柳条筐。
筐里装着一个用军大衣包着的刚出生不久的婴儿。
余斌当时就把婴儿送去里派出所。
可不巧的是,他到派出所的时候竟然没人。
然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