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森端坐在大厅上方,面无表情地凝视着下方。他的目光先是缓缓扫过浑身战栗不止、犹如风中残叶般的王明志,接着又落在了一旁神色略显尴尬的陈山猫身上。最终,他的视线还是定在了王明志身上,微微皱起眉头,声音低沉而严肃地问道:“你当真不会接骨之术?既然如此,那你又是如何给他人行医看病的呢?”
王明志被龙森这么一问,身体颤抖得愈发厉害起来,仿佛筛糠一般,哆哆嗦嗦地开口回答道:“贵……贵人呐!小的……小的确实不会接骨呀!莫说是广陵城,就算放眼整个天下,恐怕也没几个人精通此道啊!平日里,小人所能诊治的不过是些头疼脑热之类的小病罢了。而且,在这广陵城中,论医术,小人可算不上顶尖,比小人高明的大有人在。但小人有一门祖传的技艺,便是专治虫蛇咬伤,这可是小人的看家本领啊!”
龙森听后,不禁一阵无语。就凭王明志这点三脚猫功夫,别说是跟大城市里那些名医相比了,就连自己老家村子里的医生都要胜过他许多。不过好歹这人还算懂点医术,于是他紧接着又追问道:“那你那儿都备有哪些药材呢?”
一提到药材,王明志像是突然来了精神,原本颤抖的话语也变得顺畅了不少。只见他滔滔不绝地报出一连串药名来,虽然大多都是些常见的中草药,但其中还是不乏一些令龙森感到耳熟的名字。不仅如此,对于某些药物的功效及用法,龙森心中也是一清二楚。
就在龙森听到“三七”这两个字的时候,他像是被突然触碰到了敏感神经一般,急忙开口打断了对方的话语,并将目光紧紧地锁定在了王明志身上,急切地追问道:“你到底会不会配制止血药啊?”
面对龙森如此直接而又焦急的询问,王明志先是微微一愣,随即便轻轻地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不会配制这种药物。然而,龙森心中却很清楚,那大名鼎鼎的云南白药,其主要成分正是这所谓的三七,它还有一个别名叫做田七。据说早在李时珍所处的时代,人们就给它起了个极为响亮的名号——“金不换”!
尽管此刻的王明志并没有现成可用的止血药配方,但只要能够慢慢地去摸索、试验,总归还是会有成功的可能。毕竟相比起当年李时珍毫无头绪、只能盲目尝试的情形来说,现在已经算是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