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鸦!你别动她!我这就来!!”
陈浩南,终究是无法放弃他的细细粒。
早在他第一眼看见细细粒,他就认定了细细粒是他一生的挚爱。
哪怕是明知自己一个人去就是送死,他也会去。
“哈哈哈!陈浩南,你真是个痴情种子!等你到拳馆了,给我电话!”
乌鸦大笑着,挂断了电话。
那笑声,在陈浩南耳朵回荡,是那么的刺耳。
陈浩南浑浑噩噩的抓着大哥大,乌鸦的声音仍旧在他耳边回响。
那感觉,就好像是做噩梦时,听到的恶魔的狞笑。
深入心肺,无法抹除。
陈浩南握电话的手变得有点无力,他将电话交给身边的一个小弟后说:“我回去一趟拳馆,你们在这守着。”
洪兴仔一阵哗然,刚刚电话的声音不小,陈浩南说话的声音更是大的离谱。
他们就算听不清楚全部,可也听的大差不差。
他们知道,陈浩南这是想自己一个人去单刀赴会?
只要有点脑子的,都能看出来乌鸦这是想把陈浩南骗过去杀吧?
陈浩南真是神经了?为了个女人,什么都不要了?
这是洪兴仔们心里的一致想法,陈浩南的这种选择,在他们看起来是完全无法理解,更是无法接受的。
换成他们任何一个人,都是直接带人回拳馆,就算乌鸦不在那里,也能守住陀地守住铜锣湾。
反之,陈浩南真要是一个人回去,让他们留在这里,那铜锣湾的地盘被别的人占了怎么办?
他们晒马晒了这么久,倒是能震慑住一些字头。
可要是这么大阵仗,回去的只有陈浩南一个人,那还能震慑什么?
他们都会以为是陈浩南没救到人,兄弟也损失完了,那铜锣湾还能是他们的?
对他们来说,为了一个女人,放弃铜锣湾,放弃自己的命可不是什么浪漫的事情。
他们可是清楚,他们的那个细细粒大嫂,也就跟了陈浩南不到一个月。
这么点时间,能有这么深的情感,陈浩南怕不是神经病。
看到陈浩南没有说话,一个陈浩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