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静之前一直很想把这个男人拉到计划里来。一个唱功优秀、综艺感优秀、形象优秀、没什么绯闻的壮汉实在是太适合北美市场了。
可惜当时的金城焕没兴趣,除了他的顺圭,其他的事情他一点都不关心。不过现在想一想,好像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呢,有人帮着赚钱,让他和他的顺圭可以在家里躺平数钱,没啥不好!
“要不要忽悠他重操旧业?”金城焕在头脑风暴。
“金钟国的蚊子音调教调教去唱火星哥的歌是不是会挺反差的?他唱功跟不跟得上啊?”思绪已经开始飘起来的金城焕越想越觉得李美静当时的提议很好啊,这妥妥的天选打工人,干嘛放着浪费呢?
别看金钟国在综艺界玩得不亦乐乎,但凡他发现有机会回到歌谣界,甚至出海,金城焕相信金钟国是不会放过这种机会的。
金城焕也不担心在综艺界混久了会影响金钟国在歌谣界的地位。
像这种在歌谣界已经登顶的男人,混综艺除了能给自己提高人气,打开额外的知名度外,没有别的缺点,甚至还因为在综艺里的优秀表现,让原本只知道他的优秀歌喉的粉丝能全方面了解这位歌手的其他优点。
gagan社会地位不高,和金钟国这个歌谣界曾经的王者有啥关系?唯一的问题是,在综艺上固定了形象后,对转型到影视界挺不利的,可是也没见着金钟国有这个想法和打算啊。
“要不自己也上上综艺吧,感觉还挺好玩的。”不知道为啥,金城焕脑海里突然出现了这种离谱的想法。
两个相见恨晚的男人一起聊了好久,主要都在各自喜欢的运动、健身活动、饮食习惯,不聊还好,一聊起来可就没完了。
金钟国万万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年轻年少成名后居然还能保持这种健康的生活习惯,金城焕没想到金钟国健身居然是为了抵御腰伤,岁数这么大都没结婚也没个女朋友,不练童子功实在是太可惜了。
两个心怀鬼胎的人都没有在第一次会面里表露出自己的小想法。
“叔叔!”一旁的金允恩不耐烦了。
两个男人能聊什么聊这么久?她没能要到艾尔莎的签名就已经很可惜了,难道她叔叔连个雪宝的签名都要不到吗?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