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根伯的儿子负责赶马车,听到顾家父子的话,小心翼翼问。
“好啊好啊……”
“不准去!”
“爹!”
“老爷……”
“我说不准去就不准去,顾志华,你给我想清楚你今日站在这里的目的!”顾父指着自己的脚底下,脸膛在日头底下晒得发红:“你要是不想好好过了,那咱这就回去,横竖我活了半辈子了,该享受的也享受过,我就算这会子死了也无所谓。”
“你才二十五,往后的路还长,你要愿意在县城过那种穷哈哈,别人看不起的日子,咱这就回去!”
“回去了头一件事就是把家里的下人全卖了,因为咱家养不起他们,大宅子也卖了,回到你爷奶从前住过的三间旧屋子里去。烧饭洗衣带孩子的活计让你那个宝贝淑华来做,你给我出去扛大包挣钱养家糊口!”
“你要是乐意过那样的日子,那咱现在就回去!”
顾父说得太激动,唾沫星子溅了顾志华满脸。
顾志华僵在日头底下,耷拉着脑袋,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我这是招谁惹谁了,这种倒霉事儿落在我身上!”他一脸沮丧,拖着步子转身往灶房的方向去了,去找点水喝呢,不然待会见着岳父岳母了,嗓子没法说好话来打动他们。
顾父望着顾志华的背影消失在灶房里,重重叹了口气。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当初去庆安郡念书,他就说了,不准儿子把什么小青小红的带去,换两个年纪大一些稳重一些的粗使仆妇最好。
可他不听,非得要赏心悦目的,说仆妇看着就邋遢。
到最后还偷摸着把淑华也接去了,一堆莺莺燕燕陪着,嘻嘻哈哈,寻欢作乐,怎么能念好书?
念不好书,还没把人给做好,落到这步田地,真是造孽!
院子外面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顾父的沉思,他转身望去,便见周生风风火火进了院子,赤脚穿着草鞋,裤管卷到了膝盖处,小腿肚子上全都是泥,真正的泥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