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的给三个小碗倒了三碗酱红色的汤汁。
郑清看的很清楚,对于其他客人,摊主都直接拿木勺在上面的大木桶里舀汤汁——只看汤汁颜色,就能很轻易判断出二者差距。
“这是什么?”郑清抽了抽鼻子,嗅到一股微酸的香甜气息。
“羊眼球汁。”
辛胖子说出一个听上去很可怕的名字:“是源自蒙古高原狼人部落的一种美味,一般被他们的巫医用来治疗月下后遗症或者宿醉、头疾、痛风等等……对我们来说,它也有一些梳理魔力的作用。”
“我听说过这种东西。”
另一侧的萧笑扶了扶眼镜,脸上露出一丝恍然:“据说在把羊眼泡在番茄汁里……根据羊眼的不同,滋味也各不相同。其中用草药腌制的眼球是最好的,吃起来也最安全;也有很多人喜欢生吃或煮着吃……”
郑清悄悄咽了口唾沫——只听这个小吃的名字,就让他有种生理上的不适。
与此同时,摊主也打开了那个棕色小瓮,从里面舀出六颗被腌制的黑白分明的眼珠,缓缓放进青瓷小碗里,每个碗里两颗。
眼珠上残留的血丝根根分明,甫一入汤,那些血丝便如水母触角般向四面八方扩散开,郑清甚至隐隐可以听到它们咕嘟咕嘟‘喝’汤汁的声音,很快,吸饱喝足的血丝懒洋洋蜷起来,缩回羊眼球周围,几颗眼珠则咕噜咕噜在汤里滚动着,最后齐刷刷转向三位客人,一动不动盯着他们,宛如死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