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639年的金州和约签署之后,虽然大明北部边疆地区得到了暂时的和平,但大明和满清都明白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停火协议,并没有就此停下备战的脚步。特别是在军备升级方面,两国都有着极为明确的目标,就是尽快组建海汉式的火器部队,以此来提升军队的战斗力。
但两国的升级途径却有着明显的差异,满清得到了由日本平户藩兵工匠人改良过的枪炮制造技术,以及西班牙人提供的火器部队操练方案;而大明则是通过各种途径向海汉采购了大量的火枪火炮,并同步展开仿制,只是仿制品的作战效能仍与海汉造有明显的差距,所以在关外展开的反击作战并未取得理想的结果。
但经此一役,双方也都意识到对方的作战方式已经有所改变,想要战胜对方就必须得在军备方面下更多的工夫。
由于双方再次开战,金州和约也就自动失效了。既然大明没有通过官方渠道请求海汉出兵,那海汉也无心参与这两国在山海关至锦州之间的来回绞杀。这个时期与满清的贸易额已经相当可观,带给海汉的利益也让执委会必须审慎对待再次与满清开战的选择。
而此时的大明因为国库空虚,不得不继续向国内加派赋税来补充军费开支。特别是南方被海汉渗透得比较厉害的地区,如广东、福建、浙江等地,更是成为了额外征税的重点区域。原因无他,目前大明国内也只有这些地方因为长期保持安定局面,且对外贸易繁荣,所以还算比较富庶,在朝廷看来仍有不少油水可榨。
但广东部分地区已经落入海汉掌控,而福建由许心素把持,想从他兜里掏钱可并不容易,至于浙江地区,虽然仍受朝廷管辖,但各级地方官府大多与海汉建立了密切的利益关系,对朝廷的指令也是阳奉阴违。
1642年秋,被派往福建监督税赋征收的太监与地方官员发生冲突,许心素一怒之下把太监一行人全都抓了起来,把为首几人直接砍了脑袋,并公开宣布福建不会接受朝廷加派的赋税。
虽然此时福建名义上还有朝廷任命的巡抚和三司官员,但绝大部分地区都已在许家势力的掌控之中,许心素放出来的话,可要比朝廷政令更为有效。如果朝廷要就此追究许心素的责任,那么这次冲突很可能就会演变成分疆裂土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