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海汉人这样做无疑就承担了李家民团近半的日常维护费用,不管这个机构今后能不能赚钱,起码从这里就能省下一大笔了。
而驻广办当然也不是钱多了没地方投资,与“福瑞丰”合股搞这个生意还是有交换条件的:第一,此武装押运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必须要有海汉专员的参与,所属人员要全部参与海汉方面安排的专业培训课程;第二,海汉方面有权派人随押运队全程参与押运过程,对今后的驻外地分机构,海汉方面也将派驻人手。
这两条要求的目的性是相当明确的,第二条要求根本就是照搬了何夕的原话,其作用就是要在建立分销渠道这个目的之外,还要依托这个押运机构的业务网络,将隶属于海汉的大陆情报网逐步建设起来。
何夕到广州已经有半年时间,但情报网的建立工作一直都局限于广州本地,很难有合适的机会向外地扩展。而这个合资的押运机构无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时机,今后只要镖队能够去到的地方,海汉的情报网也能很快就延伸过去,而且能够以合法的形式拥有一定程度的武装。
陶东来到广州的时候,驻广办已经和李家谈得七七八八差不多了,基本就合作达成了一致意见。在听过了驻广办的当面汇报之后,陶东来也认为这是一套比较可行的方案——在商品分销网方面能够取得进展估计不会有驻广办预计的那么大,但对于在大陆建设情报系统的促进作用却是无可比拟的。光冲着这一点,陶东来就觉得这笔钱花得很值。
穿越集团这边实际的花费其实要远远小于两家协议中的数字,这是因为穿越集团的出资更多是以装备和专业训练教程来折价,现钱倒是真没掏多少。以李家民团两百人的规模来计算,穿越集团这边的出资额不过每年两三千两银子,多卖二三十吨盐就回来了。就算今后李家民团的规模扩大,其实也在穿越集团的承受能力之内,这点钱相比执委会批给驻广办情报部门的活动资金来说,真的只是个小数字而已。
当然像火枪这类的大杀器,肯定是不能让武装押运机构公开装备的,这种东西顶多只能装箱随行,绝不可能光天化日背着火枪招摇过市。不过这个问题在今年内就应该能够得到解决,胜利港的军工部门已经在研制一种短版火枪,射程虽然会缩短但威力会进一步加大,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