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历史军事 > 1627崛起南海 > 第1182章 停战协议(5/5)
仿的帆船,作为官府对治安失察的补偿。而且这三艘船都不会以官方的名义交付,而是另有私人以捐助、赠予的方式完成交接,以保全官府的颜面不会受损。考虑到海汉在大火中有大量财物失踪和被毁,浙江官府很“大度”地给予了海汉商品入境贩卖免征赋税一年的待遇。反正海汉商品以走私的方式进入浙江市场也有两三年时间了,在此期间市舶司本来就没从海汉手里收到过税银,这个条件对大明来说并无太大的实际损失。

    当然了,这个限期免税待遇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浙江官府对海汉开放通商权协议的一部分,而关于通商权的内容,才是这个协议的真正主体。为了掩饰浙江官府在外交和军事上的重大失败,这次的停战协议实际上就是以开放通商权的名义来起草和签署,而通盛码头大火案及相关后续处理的内容,只是在这协议中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

    这也是王畿对曲余同的“谈判结果”感到比较满意的主要原因,光从这份协议的内容上来看,根本就不会意识到这是双方在战场上扳过手腕之后的结果,而是天国上朝出于仁慈,对于千里迢迢来此做买卖的外国番邦商人给予的一些微不足道的优惠政策而已。

    协议中约定,大明开放宁波府舟山岛给海汉商人修建商用设施,允许海汉人在当地长期居住并从事商业活动。这其实就相当于默认了海汉目前在舟山群岛的势力范围,虽然没有提及海汉在当地拥有的自治权和驻扎武装部队的权力,但谁也不会不识趣地在这种时候去挑骨头。

    此外海汉商人还将拥有在浙江沿海的温州、台州、宁波、绍兴、嘉兴、杭州等地自由通商的权力,不过海汉籍人士进出当地城池,需主动向官方报备身份。这也是为了避免再出现类似通盛码头大火案的事件,到现在官府都还无法落实火灾遇难者到底有多少人是海汉人,多少人是他们所雇佣的明人船工水手。如果有了合理的登记制度,或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种被动状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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