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持有东南亚航运公司的大部分股份,把它变成南洋公司的控股空壳子公司。
作为南洋公司的子公司,东南亚航运的利润自然还是元老院说了算,到时候按照旧例照给海盗们发股息就完了。海盗们拿的是东南亚航运的股票,但是在南洋公司上班,反正这些老海盗既看不懂财报也不敢滋屁,将来也方便利用子公司虚增些关联交易什么的。这样一来,海盗集团的持股就和南洋股份不是一回事,也搭不了这次ipo的便车了。
解决了海盗集团持股,剩下的部分更令人费解。国有股51%,元老院5?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前者是国有资产,后者是内帑?元老院倒是挺会立牌坊。
还有办公厅给的文件说“第一批销售的股票银元券1元1股,一共10万股”。这指的是给元老院个人销售的那5?这股票面值、占比都定了还估什么值?元老院的意思不就是南洋公司估值200万元,总股本200万股,一股一元吗?嗯……这倒是也行,省的他再去编一个估值,这万一编高了搞一个石油事件出来,其它元老也骂不到他头上。
最后这句“余下的39%股份将用以新成立的“东南亚开发有限公司”,其股份将以该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募集的形式进行发售。”是最让人困惑的。首先,这个东南亚开发公司是南洋公司对外公开募股的马甲?还是和南洋公司不同的另一个公司?这两个公司的关系如何?
楚河把这段话反复读了几遍,要是东南亚开发只是南洋公司的马甲倒是好理解,相当于把南洋公司39股份卖给土著,东南亚开发是对外的名义,可以理解为股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