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所以他给高举开列的允诺的条件不过是:紫字号可以即日复业,所有查封的房产和生财家伙一律发还;查封之后尚且来得及变卖的货物一并归还,已经变卖的货物,无法追回,官府赔偿一万两银子;澳洲人和船只要顶以本地代理商的名义就可以自由出入广州进行贸易,官府绝不缉拿禁止。
这三条是李逢节在幕僚们的参与下共同制定出来的。幕僚们认为,海外的商人,不过是为了求得与大明贸易的权力,只要给予他们这个权力,澳洲人一定会满意――要知道这种权力迄今为止只有葡萄牙人享受过。
至于发还房屋,赔偿少量的银子之类,不过是为了表现广东方面的“诚意”而已。
这样的条件,文德嗣当然是不满意的。不仅他不满意,元老院也绝不会满意。按照元老院里相当一部分的人概念,得签一个大明版的《南京条约》条约才行,具体来说就是割地赔款,五口通商之类。
不过,在执委会的工作会议上,大家认为这是不大可能,特别是在明代这样的特殊的历史环境之下,不管是李逢节还是王尊德,都没有胆子来做这样一件事情。真要强求什么不平等条约,最后的结果就是一拍两散,搞出个不战不和的尴尬局面来。
经过反复磋商之后,元老院定下的谈判的最低要求是:首先双方立刻结束战争状态,贸易往来恢复正常――毕竟临高还是一个对外贸易依存度很高的政权。这是发动珠江战役的首要目标。其次确认香港岛及周边离岛归属穿越众所有,官兵不得对该区域及航行在该区域的船只进行任何武力威胁。
至于后一条,可以不明文签署,只要双方达成默契即可。要知道这样的割地条约,就算是崇祯自己都未必敢答应。
当下文德嗣将这几条一一提出。显然,在第一条上双方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割让香港岛及周边离岛,这就大大的超过了高举的承受能力了――要知道当年葡萄牙人为了得到濠境澳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至今还时时担心会遭到大明的驱逐,澳洲人倒好,一开口就要香港全岛和周围几十个岛屿。光一个大屿山岛就比香港岛还大!
大明对沿海岛屿平日里并不上心,差不多就是任期自生自灭的态度。包括李逢节在内,大多数广东的官员们对本省有多少岛屿,岛屿上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