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浅。不外如是。
千篇诗文,不及一滴鲜血,古往今来,不少读书人惯于引经据典。却流于夸夸其谈。
正叹息间,混杂的义军已经不要命地冲进了蛮军马队,展开了激烈的短兵交接。霎时间,嘶叫声、惨叫声、哭喊声交织在一起。
义军虽然没甚装备。战力也差得要命,重要的是人多。而且悍不畏死。
拼命的人,即使妇孺,也能让人害怕。
鲜血如流,片刻间便染红了大地。后面源源不断,还有数股义军加入进来。
仇恨和对生存的渴望压制住了所有的畏惧。
面对屠夫,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
这便是民心。
义军的冲杀,使得蛮军有些措手不及,不过他们都是沙场精兵,经历过无数场面,迅速反应过来,纵马驰骋,高举手中发亮的兵刃,每一次击落,便带走一条活生生的生命。
蛮兵所骑的都是悍马,马蹄践踏,踩着踢着,都能把人给弄成重伤。他们通晓打仗配合之道,自发拢聚在一起,不被义军冲散,凝聚成一股铁流,所到之处,斩杀一片,血流成河。
精兵和乌合之众的区别就在于此,哪怕还有源源不断的义军前来加入战团,却也是枉送性命的份。
义军领首的一名高壮汉子手中抡着一根坚实粗大的木棒,奋力一棒把一名蛮军砸落下马,正要抢上对方战马。
哒哒哒!
马蹄奔雷,两名蛮骑风驰电掣先后赶到,两柄长刀霍霍斩落。
汉子挡住了第一刀,然而第二刀无论如何都闪避不开,眼看便要命丧当场。
铿!
剑锋掠过,将那蛮骑斩下马来。
一名书生模样的年轻人仿若天神下降地出现,手持宝剑,有出尘之意。
“是剑仙大人,剑仙大人现身了!”
那高壮汉子高声嚷道,振奋不已。
“剑仙大人?”
陈三郎一愣神,倒没想到自家居然得了这么个称号。也许是一路来拔剑出手,加上来去如风,在被救者的眼中,恍若神仙搭救,故而得了名声。
高壮汉子这一嚷,诸多义军精神大振,觉得己方有剑仙大人帮忙,定能斩杀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