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武侠修真 > 斩邪 > 第三百二十四章:书生遇兵,一箭落马(2/3)
双腿一夹,胯下战马嘶鸣,一个箭步追了上去。

    虽然都是战马,但也有优劣之分,陈三郎的坐骑明显要比贼首得快速得多,转眼便追近了去,手起剑落,人头翻滚。

    连杀三贼首,陈三郎勇不可当,简直如同天神下降。那些贼寇们看到,只惊得魂飞魄散,气势沉落,也不知谁带的头,转身就跑。正所谓军败如山倒,见到有同伴跑了,别的人也不傻,跟着跑,哗啦一下,全线溃败。

    这里倒不是说陈三郎已经成为绝世高手,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耳,实在是这班焦山贼寇不入流,其实之前宋志远说对了,这一伙人本来大部分都是雍州的平头百姓,老实结巴。只不过适逢乱世,蜂拥成贼罢了。

    做贼杀人,欺压良善,绰绰有余,但一旦遇上训练有序的人马,便不堪一击。

    他们之中,有些本事的就三名贼首,贼首一死,剩下的便完全成为了乌合之众,也有一部分老贼还想负隅顽抗,挽回败势,可陈三郎手下的众多庄兵也不是吃素的,陈三郎身先士卒,使得整个队伍士气大涨。开玩笑,堂堂大人都拿剑开砍了,己等怎能不卖力拼杀?

    老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便在此时。

    这些庄兵大都贫苦出身,生活艰难,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但自从应募为庄兵后,过去在泾县陈家庄,那是住得好吃得好,除了训练之外,根本不用干其他事。训练固然苦,但这等天天有肉吃的生活简直做梦都能笑得出来。

    这生活,是陈三郎赐予的,众人心里很清楚,没有陈三郎,那他们就是一群拼死拼活都得在泥土里刨食的穷苦百姓。

    恩情当报,庄兵职责当初主要是守卫陈家庄,迁徙出行后,守卫的对象便变成了陈三郎。

    他们是陈三郎的兵,这一点前提原则,从招募的第一天便确立了的。

    庄兵,实则便是私兵。其实很多乡绅土豪的家里都会养着这一类人,家族越是庞大,私兵的数量便越多。

    陈家庄的庄兵在训练上也行还不算拔尖,毕竟缺乏领军的人才,不过在装备上那是好不吝啬,清一色皮甲,可以抵御许多攻击。在战场上,有甲与无甲的差别相当之多,皮甲固然比不上重甲,但比起布衣而言,又不知胜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