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先例。
眼下潞王乃是朱翊钧的唯一同母弟,朝野称之为“诸藩之首”,“诸藩观瞻”,论恩宠优渥,比景恭王朱载圳有过之而无不及。
高务实记得,在原历史上潞王可不是现在就藩的,他在万历十七年时才正式就藩,同时利用其特殊的地位,援景王之先例,奏请景王遗业。
朱翊钧对于潞王的奏请向来是有求必应的,这次当然也是如数准给,并令有关院、司、道、府从户部抄出原来景府庄田的数额转行各县,丈勘定界,议处应纳钱粮之数。
问题在于当初在景王之时,因奸民的混淆投献,徒张虚名,其名下产业之虚额己是甚大。时为黄陂知县的洪其道称:“先年景府奏讨,多有奸民投献,隐有民田在内。”
且从景藩国除至潞王之国,这中间已过去二十四年,原属景王的实数肯定只会减少,而不会增多。《明史》载:“已而景王之藩,病薨。阶奏夺景府所占陂田数万顷还之民,楚人大悦。”
景府的虚额原为四万顷,又于其国除后被徐阶“奏夺数万顷还之民”,说明基本上全部——或者至少是绝大部分都还给了原来的业主,或田归佃种者纳课当差。
比如黄陂县,于景王薨后“田归民间”,历史上的万历九年,通过丈量土地之后,已经“悉入版籍”。说明原景藩的土地已入国家版册,田归民间纳税当差。
因此当潞王奏讨景王遗业之时,“院、司、道、府准户部抄出景府庄田等各项数目,转行本县丈勘定界。”而该县“于摄源乡近株木岭查照部额采割租田六百零七顷”,遵照原景府收租龙票收租。
所以,潞王府庄田的拨勘工作实际上系执景府原来的虚额,按照户部档案的记载,于原有景府庄田的县份内无中生有地强行刮夺民业!此举引起了朝野的强烈抵制。
而乡民则“闻之色变”,集合绪绅会议上请府、县,请求改派或减免;府、县令则联名上请有司处理解决,在朝廷则有司反复题奏进行抵制。
万历十六年八月,户部在上疏的题覆中指出:欲把原来景府奏讨的原系民间佃种的纳粮地土“复归潞王府,恐上亏国课,下病民生。”要求将“其湖广湖地、河泊、州坑原系民产者仍还业主。”
但是,为了这个“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