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话高务实本不愿直言,但此时此刻又不好不说,不过他其实也是谨慎过头了。曹簠作为他在辽抚任上的部将,又是他上疏从牢里“捞出来”的,现在每每给他写信都必称“恩堂”。
对于这样一个人,他自然有很强的影响力,别说皇帝听了不会觉得意外,就算申时行、王锡爵听了,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大家都觉得理所当然。
说到底,还是高务实自己不希望自己表现得像是一个“人治社会”中的循吏,而总按照“法治社会”来要求自己的思维在起作用。而朱翊钧也好,申时行、王锡爵也罢,他们是习惯于人治社会的一切规则的,所以反而认为这很正常。
常言道“法不不外乎人情”,意思就是法律一般不会超出人类社会的情感之外,即基本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人的感情思想。因此,一切法律无论严格还是宽和,都应该是富含人性化的。
当然,这里的“人情”并非作为社会上流传的人情世故来理解,而是指人类的情感。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道德本是由人情而生化,故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人情的存在。既然如此,一个获救之人更愿意听从搭救者的要求,显然是一件完全合情合理的事。
或许,只有高务实才会下意识淡化这种人情因素,试图在任何事情上都只是“讲道理”。
果然,朱翊钧笑了笑,很自然地道:“那就最好不过了,朕觉得你不如干脆说得细致一些,让他知道这一仗该如何打。”
好吧,这又是典型的高务实依赖症。在朱翊钧眼里,似乎只要高务实运筹帷幄之中了,曹簠哪怕是在千里之外,也能照猫画虎打赢这一仗。
更诡异的是,似乎不仅朱翊钧这么想,申时行和王锡爵也有这样的担忧。
所以申时行此时不得不站了出来,主动开口道:“皇上,曹簠虽是辽阳副总兵,但辽抚就在辽阳,此事总不好越过抚臣而单由镇臣主掌。臣以为还是该由辽抚总掌军务,曹簠只管前线作战即可。”
这是大明朝的惯例,朱翊钧虽然知道李松和高务实不是一路人,但也没法直言拒绝,只是沉吟着朝高务实看了一眼。
高务实本来微微低着头,在感受到皇帝的目光朝自己投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