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放任自流,一定要有控制和监督的手段,于是两项配套制度因此诞生。
第一套制度非常简单:在明联储成立之初,便以诏书、阁令、部文三级行政指令明文规定:明联储以其召集人、主要创始人高务实为终生总裁,并根据明联储内部投票结果,享有京华银行、皇室内帑、绝大多数勋贵、大多数将门、部分实学官员所持原始股本的日常事务投票权。
换句话说,高务实除了京华银行的1000万两原始股投票权,还享受包括皇帝内帑的500万两等一系列原始股本的投票权,且权力期限是终其一生。这就意味着只要高务实没死,明联储的日常事务就是他说了算。
第二套制度相对复杂一点:明联储虽是股份制,但其董事会不设董事长(因为官不能比皇帝大),而董事会本身的权力实际上又被高务实这个“终生总裁”给代表了,因此高务实在董事会的身份是首席董事(按股本算),但董事会平时不召开。
董事会不召开并不意味着大股东们放弃监管,监管权力被赋予到了监事会。监事会依然按照股本来进行设置,不过持股人可以任命代表自己的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按照50万两原始股本为一人(1票)进行设置,原则上来说,全会有效表决票一共高达60票。
不过,考虑到有些大股东手里不止50万两,而有些小股东又远远不到50万两,因此又另有规定:大股东可以任命一人“总代持监事会票”,也可以分散代持;小股东则可以抱团取暖,自行商议“联合代持监事会票”。
总代持、分散代持以及联合代持时,“代持监事会票”的原始股本误差最高不得超过五万两原始股。这一条导致总票数可能出现误差,通常来说,绝大多数时候都应该是会出现超过60票的——比如这一届监事会最终就出现了63票的总票数。
监事会成员三年一任,可以无限期连任(只要股东愿意任命就行),除犯法(国法)、违规(内部规定)、去世、重病、丁忧或引咎辞职等特殊情况之外,原则上不在任期内进行临时调整。
监事会成员(1票或代持1票以上)可以监督明联储一切日常工作,也可以随时要求明联储出示其指定账目供其查账,但考虑到不能因此严重影响明联储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