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怎么误操作,顶多中病毒,屏幕无论如何也不该炸吧?”玛莎收回因为被吓到而擎在身前姿势仿佛爪子一样的双手:“这次一定是质量问题!”
这次?她是弄坏了多少次?看来她唯一能搞定的就是技术含量不高的照相机了。
安德森又瞧了张牙舞爪的玛莎一眼,开始默默复盘这次行动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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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事实而言,东区银行劫案确实是一场十分普通的案子,即使犯人走投无路之下把钞票大量泼洒引人哄抢,也只是多了点噱头而已。
但是,这里有个关键的“x因素”,即仅仅出现在目击者和劫匪口中的“紫色长西装男子”。
按照一位银行女职员的说法,此人因为无法忍受哥谭恶劣的治安,准备把钱全取出来搬到大都会去住,但因为突发的银行抢劫而不得不终止。
之后,劫匪让手下去没收手机的时候,他突然暴起击倒并控制住了所有劫匪,很可能手机里有不能让人看到的东西。
虽然一个人徒手击败拥有枪械的劫匪这点很不可思议,但基本所有人质都这么说,警方也只能采纳这个供词。
而据几名劫匪交代,这个“西装怪客”使用的武器是两张扑克牌……坚不可摧,锋利无比,能防弹,还发出淡淡黑光的扑克牌。
除了被安德森亲手抓到的家伙外,其他三个劫匪因为这个离谱的回答很吃了一顿苦头,但供词仍然不变,而且细节上彼此还能对应,最终警方只能捏着鼻子把这个东西写进笔录。
或许在戈登局长看来,这是一个扰乱犯罪现场,肆意妄为,可以称为“超级恶棍”的家伙,应该予以抓捕。
但在安德森的视角里,如果没有这个“西装怪客”插手,这次的银行劫案几乎不可能在无人伤亡的情况下结束。
比如说,他在抢劫开始时,异常夸张果断地趴下,不但带动其他顾客顺势趴下,也导致原本一定会反抗,并可能因此受伤甚至殉职的两名保安因为看呆了而被劫匪缴械。
至于他最后逃走时为了遮掩视线而丢出去的废纸,那也叫事?
可以说,正是因为他的肆意妄为,才导致整场事件中,除了因为抢夺钞票而撞伤崴脚的路人外,一滴无辜者的血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