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新的地方住,也不用再被人指指点点。”
虽然这些年由于项南奥数比赛拿奖、保送进大学等事迹,使得秦家的口碑得到改善。但正所谓“有人欢喜有人忧”,有人羡慕项南的出色,就有人讨厌项南出风头。
所以秦家的口碑是有所改善,但是依然还是有人看不惯,丢个白眼,说个闲话,也都是免不了的事。毕竟人民币那么好,还有人不喜欢呢。
秦百顺一愣,随后点了点头。
其实他不想搬家,毕竟这地方他住了半辈子,早就习惯了。现在搬家,实在有些舍不得。但他也愿意为孙子着想。
周围人没人不知道他家的事,他儿子秦大志实在太混账,给秦家留下了难以抹去的污名,连带孙子都被人瞧不起。
既然如此,搬家也好,这样到了新的地方,开启新的生活,就不会被人小觑了。
……
“而且,爷爷,我想买所大房子。到时候,让大哥也回来,好不好?”项南又跟秦百顺商量道。
秦理有个一奶同胞的亲大哥名叫秦天。当年秦大志夫妻离婚时,两个儿子一人分了一个,秦天就跟着妈妈去了南方。
妈妈改嫁之后,秦天成了继子。因为他从小左手残疾,干不了重活,又不像弟弟那么聪明,没有什么文化,所以并不受继父喜爱,在南方也享不了什么福。
项南早想把他接到沈东来,只是一直没什么像样的借口。毕竟之前他的身份还是学生,如果他说自己要养秦天,别说秦百顺不答应,就算秦天也不会答应。
但现在他是知名作家,身家过百万,要帮帮自己的亲大哥,完全不费吹灰之力。
“把你大哥找回来?行!”秦百顺愣了片刻,随后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