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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过就是一个在蒙德城街边混吃等死的人而已,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唉,明天该喝点啥好呢。”
道格坐在树荫下,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并没有把他们当一回事。
他的职业名为换票师,在会议阶段可以任意选择两人交换票数。
但很显然,他自己都没把这东西当成什么重要的东西。
好在他的衣服打扮都很市民,即便是颓废地往地上一坐也没有人把他当成一回事。
他的模样就跟酒馆外面那些随处可见的瘫倒在地上的酒鬼一样,没人愿意多看上他们一眼。
“嗒嗒”
长靴落在地面上发出一阵干脆的声音。
一个穿着黑紫色燕尾服的胖子正一脸厌恶地从酒馆门前路过。
身为劳伦斯家的继承人,巴克从未有过如此恶心这些贱民的时刻。
一个个只会瘫倒在地上,喝着大酒。
果然吗,选择清除这些贱民是正确的抉择。
巴克一脸嫌弃地走在路上,周围还维持着清醒的平民皆俯身行礼,恨不得将自己的头碰到脚尖上。
这是生存在这个时代所需要遵守的规矩。
在蒙德城内,劳伦斯家就是天。
“哼。”
平民们的礼遇并没有让巴克感到些许的开心,反而相当的厌烦。
在他看来,平民对贵族实行礼节那是应该的。
没有实行礼节的人应该被惩罚才对。
至于那些醉鬼就当是劳伦斯家的仁慈,放过他们一马好了。
“嗯?”
巴克的目光扫过一旁的道格,整条道路上就他一个人没有起身行礼,而且也没有醉过去的痕迹,显得是如此的扎眼。
这人难不成是个聋子吗?
本就心情不好的巴克走上前去,直接对着道格的后背就踢上了一脚。
直接将坐在街边的道格踢了个倒栽葱。
“喂,你有毛病吧!”
道格的腿磕在了石头上,疼的他一阵龇牙咧嘴。
“什么?你还敢辱骂我?”
巴克可不管道格疼不疼,一个竟敢在光天化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