嚓噗小说 > 玄幻魔法 > 蹈海天妖传 > 第六十八章 《治国九论》(3/5)
分,女子出嫁后人带田走,死亡后收归国有。

    重新开垦田地者,须报官府备案,并重新编制鱼鳞册。

    田地不可买卖,只可出租,签订出租契约并在官府备案。

    承租后,土地收成归承租者所有。若是田地出了问题,由承租者负全部责任。

    青儿觉得,田地买卖的口子绝不可开,若是开了,那些人会用千百种办法让农民“自愿”把地卖出去。

    若是有人想办实业、想扩大种植规模缺少土地,那租地就可以了。

    隐田不报者,斩。

    谎报田亩者,斩。

    持有田地超过上限者,斩。

    排第四的“税赋论”,便和“均田论”息息相关了。

    大清的“摊丁入亩”“一体纳粮”之类的极好政策,青儿不借鉴过来实在是说不过去。

    征税以土地权属为依据,多地者多征,少地者少征,无地者不征。

    任何人、任何机构(寺庙道观等)不得免税,其中包括宗亲、官吏、功名持有者、富绅等在内。

    种植主粮者按收成比例纳粮,除种植主粮者之外(包括养殖、果树、桑树、药物等)按收入比例征税。

    至于漕运、海关和商税如何收取,可由朝廷自定。

    不足额缴税者,税利逐年递增,惩处逐年加重,五年不足额缴税者,斩。

    青儿只负责把征粮之事和土地的税赋摆平,这是支撑天下万民和朝廷的基石,至于其他的就有朝廷自己做主吧。

    “齐户论”排第五。

    所论无非是加强对万民人口数量和户籍的管理,这跟均田和税赋也息息相关。

    官府每五年做一次全国人口的数量普查,包括籍贯、年龄、性别、家庭组成、职业等。

    每户新生人口,须持出生证明在当地官服报备。

    流动人口,入城须持度牒向官府报备,驻地锦衣卫当及时肃清敌国暗谍。

    “军事论”排第六。

    带兵打仗、排兵布阵青儿并不在行,她的那位侄儿对此比她强得多。

    在这里青儿只是引入了一项最重要的“监军”制度。

    监军由锦衣卫或宦官担任,随军出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