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合作,对于双方来讲,都算得上是一场注定了稳赚不赔的买卖。
前提是
欢都擎天能放下面子。
至于具体能不能放下面子,从欢都落兰替陆渊扛旗,以及南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重新平稳下来的表象中,其实就已经不用过多的解释了。
至于某只悲催的妖王
“通缉令上有没有它?”
从空中落下,陆渊平静的蹲下身,打量着这个目露凶光的丑陋妖怪,面无表情的开口问道。
位于身后的袁卯自然是干脆利落的翻了翻手中那一叠厚厚的通缉令,然后从中抽出了一张递给了陆渊。
无需多言。
只需要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就可以直接宣判一个妖怪是否还有生存下去的资格和价值。
不过
这样的宣判必定是草率的。
也是极其不公平的。
无论是他目前的身份,还是眼下人妖两族之间的大势,都促使着他不可以轻易的宣判一个人类亦或是妖怪的生死。
所以
“有什么想说的吗?”
拍了拍这个妖怪的侧脸,陆渊把这张通缉令放在对方面前,无视掉这只妖怪仇恨的目光,面无表情的问道。
说实话。
他不想错杀一个好人。
也不想错杀一只好妖。
毕竟手心手背都是肉,已经成为了混血种的他,无论是对人类还是对妖怪,不分青红皂白的下杀手,最终只会是损失自己可用的力量。
毫无疑问。
这是一笔亏到家的买卖。
因此,即便通缉令上写了,陆渊也没有完全相信,反而是用不怎么好的态度给了对方一个辩解的机会。
至于对方是否辩解
总之与他无关。
至于辩解能否成功
这也与他无关。
不过,身为人龙混血的陆渊确实可以如此的看待这个问题;但对于一只纯血的妖怪来讲,这个问题其实就可以换一种看法来对待。
比如说
这个问题是在嘲讽它!
当然。
也有可能是在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