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洋跟叶文静谈了条件。
确切的说,是让叶文静代替新特区,向老、缅、泰三个国家提出条件。
把新特区从太平洋对岸订购的材料、机械、设备等,用于合资三国国有企业。
如啤酒厂,服装厂,印花厂,炼钢厂等。
国家持股70,新特区持股30。
建厂所有费用由新特区出,前三年的市场销售权交给新特区,由新特区满足工厂的运营,营销和开支。
三年后,新特区退出,把股份归还三个国家。
而新特区之所以如此大手笔,其条件和目的只有一个:货币的印刷权和发行权。
当美國在货币上对准新特区下刀子的那一刻,江洋就有了一个大胆的念头。
自己印钱。
对于新特区商贸圈的未来结算系统,用哪个国家的货币都有可能出现争执和异议。
既然如此,那就干脆自己印刷货币。
为此,江洋还特意咨询了于欣。
作为熟悉华、美、国际以及联国相关律法构建体系的于欣,很快就告诉江洋。
行不通。
新特区毕竟只是金三角三国特批的“区”而已。
尽管拥有自己独立的法务,税收,正府等,但这些主要都是为了三国逃避实际责任,以及想要坐享其成催化的结果罢了。
经济特区也是区,哪怕拥有独立的行政,甚至比行政特区还要特别的“特别”行政区,也绝不能凌驾于周边三国之上,或者是影响周边国家的结算系统。
而从法务的角度说,纸币是由国家发行的、强制使用的货币符号。
以“国家”为前提,这是必要条件。
否则,不仅国际上不承认,周边三国也会立刻去打击新特区。
为此,江洋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华夏的澳省和香江也只是特区,为什么就可以印刷自己的钱币?
于欣马上回答道:澳省和香江涉及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可以印刷发型并强行通用,也是华夏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所给出的特殊权限。
无论是澳省钱币或者是港币,其流通都是有特殊限制的,也是在华夏银行以及大西洋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