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一点都不在意地道。
“那我就纳闷了,港岛很早就取消了死刑,最高也是无期,而你的电影为了煽情,直接给判了死刑,还执行了,是不是有些过于刻意,纯粹为了煽情而枉顾基本事实?”方隆咄咄逼人地看着李易问道。
“方导,我不知道你是哪里找的资料,或许你是没有认真看电影,电影的背景的确是港岛,但是案件发生在17年前,而港岛真正开始明文废除死型是在1993年,在这之前,虽然可以申请特赦,但是却不代表废除死刑。”
李易在电影进行本土化修改的时候就查过这方面是资料,倒是也能解释的过去。
“那么,这个案子成为冤案是不是太儿戏了?把港岛的司法制度当儿戏吗?只有认证,其他的都是间接证据,结果可以直接宣判?”
“港岛警方只有一个监狱的惩戒主任是正常的?死刑啊,不需要复核,人命关天的事情,所有人都是瞎子吗?”
“港岛监狱,更离谱,监狱的囚犯可以安排慰问演出,可以把孩子藏起来,教会演出人员,没有点算好人数,甚至孩子丢了都不在意,完全是瞎扯!”
“死刑执行,居然还能让囚犯出来喊冤?”
“那么明显的智障人士,居然所有人都瞎了,看不见?”
“辩护律师帮忙威胁当事人?”
“法庭上,辩护律师不闻不问,他是律师,不是那个警署署长的下属,他这么做,自己的前途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