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
但是方建斌却以为校花对徐年青睐有加,于是他让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脱掉了徐年的裤子,让他成为笑柄,让他永远抬不起头来,看他还怎么喜欢校花。
我在一旁暗自庆幸,庆幸那个人不是我!
可是当毕业的时间一天一天地近了,我其实是知道,哪怕我向她表白,也不会有任何结果,但是我还是鼓起勇气,因为我不想自己的青春留下遗憾,所以我行动了,我不敢在学校里面表白,因为我知道,如果让方建斌知道了,那么徐年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
我在校花回家的必经之路上,鼓起勇气拦下了她,我向她告白,也许只是想要给自己的青春的第一次暗恋,划上一个句号,结果和我想象的一样,我被无视了。
愤怒,不甘?不,其实我没有这些想法,因为我其实是有自知之明的,被拒绝才是正常的,真的接受了,那才叫奇迹。
只是我没想到的是,徐年和方建斌居然和好了,不止如此,他们两人竟然还成为了好朋友,而我,拦住校花表白的事情被他们看到了。
或许在他们的心里,校花是属于他们的校花,我有什么资格?
我只是一个小跟班,如果不是因为校花,甚至他们根本不会在意我,于是,我躺平了,我知道我打不过他们,他们把我狠狠地揍了一顿,当众羞辱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
呵呵,方建斌这么做我能理解,毕竟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人不是吗?可是徐年呢?
他和我有什么区别?曾经的受害者成为了如今的施暴者,真的很讽刺。
是,我懦弱,我胆小,可是我难道就没有资格暗恋校花吗?
凭什么?
从那天起我就发誓,要混出个人样来,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但是十年太久,他们不是想要在毕业晚会上孔雀开屏吗?
那就先收一点利息吧,于是我在他们即将登台的时候,拉掉了电闸。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我不是君子!
毕业之后,我拼命地学,拼命地往上爬,为了拉投资,我陪资方喝酒喝到胃出血,我应该感谢他们,因为是他们让我明白了,如果继续混下去,那么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