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之第四“最”:案件 为什么要说案件?似乎七宗罪里面的仪式感,在同类影片当中并不是那种最曲折最复杂的,相反,其实还很简单,甚至凶手根本没有要掩饰他是如何杀人的。
但是为什么这些案件会令人惊叹。
电影中由杀手施行的7罚,仔细分析看来也是很遵守规则的:他并不直接动手杀人。
暴食者死于暴食:第一宗暴食罪案件,死者被迫进食过多撑破血管而死!
律师割下自己的肉——只是1磅,不多也不少;
毒贩在被发现时,一息尚存,慢慢的死去;
妓女是直接被嫖客所杀;
傲慢的模特只被割下鼻子,因为她太过骄傲,不肯打电话报警,所以流血过多而死。
这五个案件,有什么特点?
注意,这五个死者,放在社会上,绝对都不是那种讨人喜欢的角色。
我们或许会表面上说,我们不歧视胖子,但是扪心自问,你心里真的不歧视胖子吗?特别是像第一个案子里面的那样的胖到一个极其夸张的程度的胖子,相信任何一个人都会本能的厌恶这样的人。
律师,他为十恶不赦者辩护,因为这可以让他赚取更多的金钱,是,律师的确是法律赋予任何人,包括罪犯都有权利聘请来为自己辩护的职业,他们的确也有为自己的客户保障利益的义务。
但是注意这位律师,他全凭为这些人辩护而成名,所以,他已经做出了选择,并非为了所谓的公义,也不是为了所谓的维护法纪,只是为了金钱!
第三个,毒贩,这个职业的选择,无疑是精心设计的。
懒惰本身并不是罪,或者罪并不重,至少从对社会,对他人的损害程度来看,他甚至从这个世界索取的东西是最少的!
但是如果再来看他的职业,一个毒贩!那么一切似乎就顺理成章了。
所以,不要只是看到他是死于懒惰,就忽略了他的职业!
妓女就不多说了,这个职业,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她不该死于罪行,因为,她或许本身也是受害者。
但是从大众的角度来看,她的职业的确无法令人喜欢,如同暴食的胖子一般。
最后,最有趣,也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