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时间很短,灯光也是转瞬即逝,因此她可能并未看清凶手的脸,是否是误认?
这个疑问被提出来之后。
3号再次反驳道:“那为什么她在法庭上不戴眼镜?”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戴了隐形眼镜,另外一种可能是因为,她不戴眼镜是觉得,戴眼镜会让她变得不那么漂亮!而且,睡觉的时候,谁会戴眼镜吗?”
“而且,她说的是,她刚好转过头看到对面,也就是说,她根本没时间去戴眼镜,她或许真的看到了人,但是顶多只能看到模糊的影子!”
不过,3号还是硬挺着说要是她只是戴平光镜,或者远视?
可是八号却表示:“我并不排除这两种可能,但是这也意味着,她的视力存在争议,同样的也会让她的证词并非毫无争议!”
所有人都被说服了,包括十号。
但是3号还是坚持着。
他愤怒地说着,说着,所有人就那么看着他,最后,他掏出钱包摔在了桌上。
其实他的愤怒并不是对那个被告,而是对自己的儿子!
在质疑下痛苦地爆发,他撕碎与儿子的合照,给出了最后的意见,无罪!